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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人大:测评动真格 监督实打实

发布时间:202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今年以来,滕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满意度测评作为延伸监督链条、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刚性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以满意度测评“小举措”,实现监督“大纵深”。

  精准“划重点”

  市人大常委会在年初制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时,找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期盼,研究确定对3项重点工作首次集中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人大监督效能转化为发展动能。

  在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结合评议市金融服务部门落实办理专题询问意见情况,对驻滕州的14家金融机构赋能强工兴产、助力工业倍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跟踪问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对承办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实现“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在9月份召开的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将结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交办的94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逐项开展满意度测评,既关注代表建议办理整体质量,也开展个案分析评价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效果,真正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立体“画全像”

  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滕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规定,对测评内容、测评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各部门切实抓好审议意见、代表建议落实办理工作。

  会前,采取多种方式了解被测评事项,确保测评准确客观。例如,为全面了解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常委会各委室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掌握部门履职情况,并向市信访、社情民意调查、“e呼善应、接诉即办”等部门和平台,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中心(代表家站室)全方位收集相关信息,立体、精准为部门履职“画像”。

  确保“真满意”

  根据《滕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满意度测评采取现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责任部门重视程度、完成情况、实际效果等方面为测评依据,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安排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情况;第二次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质询程序,必要时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视调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测评结果及时公布,并向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和滕州市委、市政府及被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开展满意度测评是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做好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落实“后半篇文章”、畅通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采取的一项务实举措。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完善和运用好这项制度,着力提高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为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0/202307/2f7d6421-0910-4b71-8678-86abd0daef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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