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6-0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日,白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白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简称“一法一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大安市安广镇永强村、永富村、大安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泌北区泌河镇连城村、那尼哈村、林海镇一农场等地实地检查,并随即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白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情况汇报,与部分乡镇、村屯负责人代表进行深入交流。
检查组指出,“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白城市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对标对表、贯彻落实,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别是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积极践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突出抓好畜牧产业发展,有力促进产业融合、质效双升。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思想站位,继续把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统筹加强“1+X涉农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着力解决农民增收、人居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动态排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
检查组要求,要持续压实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主体责任,优化组织领导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有效增强执法效能,使“一法一例”从形式到内容成为长牙齿的“硬法”。要全面加大“一法一例”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厚植法治根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szrd/202305/t20230529_8716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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